在聊城,针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群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25/7/5 15:41:18 / 人气:2
聊城地区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地方性税费减征及创业扶持等多方面,结合国家统一政策和地方配套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免征政策
(1)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全额免征增值税。
(2)开票规则细化:
季度普票≤30万元:全额免税;
季度普票+专票≤30万元:普票免税,专票按1%缴税;
季度销售额>30万元:普票按1%、专票按适用税率缴税
政策有效期: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低征收率政策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如销售货物、服务),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同样延续至2027年底。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同时满足:年利润≤300万元、员工≤300人、资产≤500万元。
实际税负5%:年应税所得额≤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税率征收(即实际税负5%)。
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且可叠加其他优惠。
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1、适用范围: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叠加享受:即便已享受其他税费减免(如增值税免征),仍可再次叠加减半征收,实际税负进一步降低。
3、主体资格: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任一身份即可享受。
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山东省政策延续)。
四、注意事项与征管服务
1、强制转换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元,需转为一般纳税人。
2、便捷办税措施:
聊城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纳税人提供“批量主动退税”,无需申请
2025年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精准政策推送和线上服务
叠加规则:增值税免税时,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同步免征。
聊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增值税免征/低税率(季度30万内普票免税)、“六税两费”减半、所得税优惠(小微5%、个体户减半)三重政策红利,同时配套地方创业补贴(如1.5万企业补贴)。建议优先通过普通发票享受免税,对需抵扣的客户再配专票,并关注税务部门批量退税等便民服务。更多细则可参考:聊城人社局创业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