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商标注册使用是先使用还是先注册
日期:2023/3/18 16:04:35 / 人气:0
通常情况下,一般新设计的商标都建议先进行风险评估,这个风险评估包括注册风险和使用风险。尤其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的有效注册商标已经达到二千万件,在这个数量级别下,商标注册越来越难,商标的使用侵权风险也越就越高,一不小心就可能“侵权”哦。
因此,一般申请人的意识是:为了避免侵权风险,商标要先申请,后使用,最安全的是获准注册后再使用。
世界各国进行商标确权的标准都不太一样,但是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如中国,韩国,欧盟等国家/地区;另一种是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当然需要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最早使用时间等)。
基于以上两种商标保护原则,商标注册成功后使用和注册成功前使用商标的优劣势简单总结如下:
先使用:
优势:(1)使用日期早,可以及时满足市场业务需要;
(2)在以“使用在先”为确权原则的国家有利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情况下,在以“使用在先”为确权原则的国家有利于商标注册。
(3)如果申请过程中遭遇官方审查意见,使用证据可以在答复审查意见中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
劣势:(1)存在侵权风险;
(2)存在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3)若商标最终未注册或不能使用,会造成前期市场投入损失;
(4)需密切监控他人使用商标行为并积极采取打击措施,否则容易造成商标的淡化或成为行业的通用名称,降低了商标区分来源的作用,后续获权困难。
先注册:
优势:(1)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可放心针对已注册商标进行宣传和市场投入;
(2)可有效打击他人使用相同/近似商标;同时可有效打击他人的侵权行为;
劣势:等商标顺利注册后使用商标等待时间较长,无法满足市场业务需要,宣传推广等工作需延后进行,延误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