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享有哪些权利
日期:2023/3/25 14:58:13 / 人气: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然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被称为开发者,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著作权的归属、转让等有不同于普通作品的特殊规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软件的开发者是软件著作权人,具体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软件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软件源程序代码;
3、软件操作手册、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4、如果是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需要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5、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6、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7、其他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依照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和,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5)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8)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